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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2021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遴选通知
日期:2020-05-25 17:14:10  发布人:国际学院  浏览量:997

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2020-2021年度将继续选派访问学者通过中加学者交换项目赴加拿大高校研修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派专业

加拿大研究,领域侧重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,如商学、经济学、法律、国际关系、历史、政治、社会学、地理、艺术、英语或法语文学、语言学、教育、传播政策、媒体研究、规划、科学政策、社会管理、环境研究、建筑及其它相关领域。

二、选派规模、留学及资助期限

选派规模:100人·月(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)

留学及资助期限:4-12个月

三、资助内容

(一)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。

(二)加方提供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(2200加元/月)及医疗保险费用。

四、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热爱祖国,具有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在工作、学习中表现突出,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。

(二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。身体健康,心理健康。

(三)从事有关加拿大研究(领域详见选派专业),年龄不超过50周岁(196911日及以后出生)。

(四)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、回国后服务满两年以上方可申请。

(五)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1692)及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。

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,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,亦可申请,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,如往年WSK/TOEFL/IELTS等考试成绩单。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,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/TOEFL/IELTS等考试,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。

(六)来自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:

1.应为全职的正式教学或研究人员,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,硕士毕业后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,博士毕业后无工作年限要求。

2.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。

3.优先考虑致力于通过其学术研究促进中加相互了解的人员。

4.优先考虑可通过出版专著、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广泛传播的人员。

(七)来自政府、媒体和文化组织:

1.应为正式中级专业人员,需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,承担管理、政策发展或决策等相关职责,并且在本单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。

2.优先考虑以下领域的专业候选人:

公共政策分析和公共管理

经济学/金融/银行

环境保护

法律

教育

公共卫生政策和管理

3.优先考虑致力于通过其学术研究促进中加相互了解的人员。

(八)已获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信(需自行联系,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)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1.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51日至531日。各单位须组织被推荐人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进行报名,并按照《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》(详见附件1)提交申请材料。

请被推荐人完成网上报名后,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份PDF文件(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拼音)发送至ca@csc.edu.cn

2.有关高校人员的申请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(有关高校名单请查看链接:http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1146);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(受理单位一览表请查看链接:http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1145)。请各单位于202068日前完成网上材料的接收、审核、提交,并将推荐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扫描件发送至ca@csc.edu.cn

六、评审及录取安排(暂定)

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驻华使馆将于20206月共同组织专家评审;加拿大驻华使馆将于20207月组织评审合格人员参加外语水平电话测试;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08月公布录取结果。

工作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。

联 系 人:吴建章

联系电话:010-66093557

电子邮件:ca@csc.edu.cn

   址: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13

   编:100044


附件:

2020-2021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.zip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2020年4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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